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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工程 |
发布时间:2011/4/20 点击次数:101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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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型:工程招标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批复文号: |
公告日期:2011/4/20 |
截止日期:2011 年 4 月 26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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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东河国资政采 [2011]129 号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民政局 招标人地址: 河口区德盛街51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口区河庆路 175 号 工程名称: 河口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所有工程,包工包料,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 工程规模: 本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发改局以东河发改发 [2011]43 号文件对 河口区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工程 进行立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6231.00 平方米,建设综合社会福利中心主楼一栋,建筑面积 3281.21 平方米,建筑层数三层,建筑高度 11.7 米,建筑结构为砼框结构,砌体采用 240 厚 B06 级加气混凝土砌块,外饰面为外墙涂料、内墙为乳胶漆、门窗采用塑料中空玻璃门窗,并配套水电暖等。 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投资概算:本工程投资概算为人民币 492.6 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与单位自筹。 工程地点:河口街道四扣村以北、新滨孤路以南。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建造师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标建造师资质证书、建造师身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 东营市 外埠企业需提供 2010 或 2011 年建筑企业资质验证证明和验证申请表、 河口区外企业必须提供河口区2011年度备案登记表、省外企业需提供入鲁许可证、 河口区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及复印件一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同时购买招标文件,交纳图纸押金领取施工图纸。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发售时间: 2011 年 4 月 20 日至 2011 年 4 月 26 日 16 : 30 时前(正常上班时间)。 发售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河口区河庆路 175 号开元大厦二楼)。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 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企业报名资格预审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交纳图纸押金 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 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100000 元)。开户行:山东东营河口农村合作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 9050105100842050000568 ,账户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 (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七楼)。 联 系 人: 张 先生 张 先生 联系电话:( 0546 ) 3631059 13325041989 传真电话:( 0546 ) 3631059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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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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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扫描在微信客户端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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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必联采购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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