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人民医院病房楼扩建工程,框剪力墙结构,建筑面积13094平方米,总投资约2800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已完成了招标准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现拟对该工程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本次招标工程规模:平邑县人民医院病房楼地上十层,建筑面积13094平方米.
2、承包范围:土建、装饰、水、电安装及清单所含内容。
3、工程建设地点:平邑开发区创业路北板桥路西。
4、工程质量要求: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5、工期日历天数:360天。
二、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凡具有相应投标资质的单位,须于2009年11月20日17时前到平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投标报名事宜,并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施工资质证书(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原件副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件、复印件留存)
4、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原件副本、复印件留存)
6、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劳务合同、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 2008年度)(原件、复印件留存),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中标后项目经理证件押放招标办。
7、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近年来承担同类型工程承发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其他相关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8、外地企业进临须出具所在地市级以上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原件)
9、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证明。 (原件)
10、企业所在地或长期从事工程施工活动所在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原件)
11、外地施工企业进临备案证明。(原件,复印件留存)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工程资格预审资料”字样。
四、投标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须向平邑县人民医院交纳投标保证金20万元人民币,并到山东正平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份。
1、投标报名时间:2009年11月 16 日10:00---2009年11月20日17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地 点:平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人: 宫鉴峰 杜津东
电话: 8311106 13355000086
2、资格预审时间:2009年11月 20 日9:00----17:00时前,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地 点:平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宫鉴峰 杜津东
联系电话: 8311106 13355000086
3、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 11月 20 日9:00----17:30时前,过时不予受理。
地 点:平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 系 人: 宫鉴峰 杜津东
联系电话: 8311106 13355000086
4、招标文件答疑时间:2009年11月 25 日上午10:00时
地 点:平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宫鉴峰 杜津东
联系电话:8311106 1335500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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